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工业电器网>资讯列表>合康新能205万股限制性股票9月29日上市流通

企业推荐

更多

合康新能205万股限制性股票9月29日上市流通

2025年09月27日 14:03:10 人气: 48 来源: 仪表网
  【仪表网 企业动态】9月25日,合康新能(300048)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根据公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人,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1%。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定于2025年9月29日。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16元/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1,261.3857万股的3.01%。其中首次授予2,7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8%,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39%;预留授予59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61%。
 
  限制性股票历史变动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授予限制性股票,并相应调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调增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9名变更为8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25万股调整为2,7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5万股调整为590万股。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1,28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87人调整为44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760万股调整为1,480万股。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评价不合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2.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172.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53人调整为37人。预留授予数量由590万股调整为417.5万股。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授予的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5万股。
 
  在本次归属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由公司按规定予以作废。因此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36人调整为35人,实际归属数量由2,075,000股调整为2,050,000股。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183,737.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37元。本次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127,759,857股摊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31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 合康新能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