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经研究,确定
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宁波、厦门、济南、石家庄、唐山、柳州、海口、长春、银川、鄂尔多斯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
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预期目标方面,《通知》提出,将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60+万辆;将建设70+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
《通知》指出,要在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构建系统化的政策标准支持体系。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V2G、光储充放等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效果良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